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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0    来源: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18〕26号)要求,结合颍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11月底前,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安徽政务服务网颍泉分厅)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证通用、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只进一扇门”方面:2018年11月底前,全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70%;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

式,各级政务服务中心5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6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一门通达”、“一窗”分类受理。

  “最多跑一次”方面:2018年11月底前,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2019年5月底前,全区范围内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不见面审批”,并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

  二、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专项行动

  (一)推进全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

  1、完善政务服务门户功能。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统一规范政务服务门户形式,做到内容深度融合,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优化门户版面布局和栏目设置,简化办事指南展示层级,提升搜索、智能客服等交互功能精准性。设置便民服务专栏,提供与婚育收养、教育培训、住房保障、谋职就业、就医保健、税收缴费、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司法公正等领域相关的便民服务查询。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颍泉区门户改版。(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信息办、区各有关单位,所列为责任单位,下同)

  2、推行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按照市级有关部门部署,梳理全区仍分散独立的网上服务注册登录入口,推进统一接入安徽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平台,实现群众凭身份证、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一证通用”,2018年11月底前消除多入口注册和二次登录。(区政府信息办、区各有关单位)

  3、推广应用“皖事通”移动端。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广“皖事通”应用,提供养老金、医保金、公积金、考试报名及成绩、医疗挂号、婚姻登记预约、机动车违章记录、户政、税务发票、便民生活等民生服务事项查询和办理,2018年10月底前将独立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接入“皖事通”,利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拓展办事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区政府信息办、区各有关单位)

  4、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建设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系统,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做好对接,整合现有咨询投诉渠道,建立“统一接收、及时分流、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的运行机制,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2018年11月底前建成统一的网上投诉受理系统。(区政府信息办,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5、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延长网上办事链条,推进网上办事全程电子化,逐项调整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当接受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提供纸质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在线支付、快递寄送,努力让群众办事不跑腿。大力推行“智慧+”政务服务,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2018年11月底前,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2019年5月底前,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不见面审批”,并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办、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6、推出百项高频事项。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2018年8月底前,全区梳理出线上、线下通办的100项高频事项。2018年11月底前,在网上设置专栏,在实体大厅设立专区,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打通跨部门流程,实行主题式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办、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三)加快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整合对接

  7、加快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有序推进各类运行在非涉密专网(包括但不限于公安、综治、国土、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卫计、人社、司法、环保等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向政务外网迁移,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开展系统整合对接。2018年9月底前,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完成整合改造,实现与安徽政务服务网颍泉分厅深度融合,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实时流转,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资料无缝对接、顺畅流转,解决基层窗口多系统操作及重复录入问题,全面提升业务协同能力。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推动政务服务平台与垂直业务系统的对接。(区政府信息办、区各有关单位)

  8、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源头管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部门要联合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区政府信息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各有关单位)

  (四)进一步打通信息孤岛

  9、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2018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接入全省统一的共享平台。2019年6月底前,充实基础数据库内容,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扩大共享覆盖面,深入推进数据资源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区政府信息办、区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编办、国土分局等有关单位)

  10、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利用。优化完善电子证照库的调用机制与流程,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减少企业及群众网上申请提交的材料数量。2018年9月底前,重点完成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社会保障卡、婚姻登记证、居民健康卡和营业执照、资质资格等常用证照的制证与应用;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完成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生成、调用共享;推进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文件材料作为直接审核依据,实现业务资料网上流转、网上审核,并建设配套电子档案管理系统。2018年11月底前,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中得到应用,为减少材料、优化流程提供支撑。(区政府信息办、区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编办、国土分局等有关单位)

  11、健全数据安全共享交换机制。按照构建全省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的要求,强化平台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调度。建立“统一受理、平台授权”数据共享授权机制。建立限期反馈机制,由平台直接提供的数据,3个工作日内提供;由部门受理的数据,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防止侵犯隐私、泄露秘密和信息滥用。深入分析事项办理中需要共享的跨部门数据资源,汇聚各部门共享数据需求,完善共享责任清单,推动部门间特定数据资源共享,2018年11月底前,基本实现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不需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不需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需提交。(区政府信息办、区各有关单位)

  12、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依托“信用颍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区发改委(物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信息办、区各有关单位)

  三、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专项行动

  (一)变“多门”为“一门”

  13、健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进一步提升区、镇级政务服务大厅,优化布局、提升档次。2018年11月底前,没有设立综合性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的镇(街道、园区)以及便民服务站的村(居)要全部设立,服务场所可通过新建、调剂、租赁等方式解决。加快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水平,健全自助服务、智能引导、智能辅助等功能。(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4、整合部门单设的服务大厅。2019年5月底前,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原则上不再保留。因安全等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的,经本级政府批准,报上级政府备案,并更名为“行政区划名称+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办事大厅”,由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执行统一服务标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监督。(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5、推进事项全部进驻中心。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以服务对象为核心,将各部门事项逐步整合进实体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2019年5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垂直管理部门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二)变“多窗”为“一窗”

  16、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分类整合为综合窗口,制定服务规范,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事项受理清单,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鼓励大胆探索,加强窗口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窗口办事效率。(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各有关单位)

  17、推动服务窗口与网上平台集成融合。2018年11月底前,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办、区各有关单位)

  四、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

  18、减材料、减环节。按照“八个一律”清理标准,推进“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2018年11月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到2019年11月底减少60%以上。(区编办、区各有关单位)

  19、探索推进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梳理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的关联事项,聚焦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环节多、材料多、时限长问题,整合再造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利用市级网上并联审批系统,逐项定制审批流程,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事项“最多跑一次”。(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委(物价局)、区重点局、国土分局、区住保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规划分局、区环保局等有关单位)

  20、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村(居)等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2018年11月底前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区镇村三级全覆盖。(区政府信息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五、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服务创新

  21、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的要求,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科学明晰层级权限,推进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等统一规范。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待“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后,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区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各有关单位)

  22、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针对审批承诺时限反弹、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设置随意、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落实省政府245号令确定的承诺时限,巩固近年来流程再造压缩时限的成果,对标全国、全省、全市情况,确保颗粒化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全国最短。严格依法规范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有依据没有规定时限的,特殊程序时限不得超过审批承诺时限的一半。(区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办、区各有关单位)

  23、压缩重点事项审批时限。整合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流程环节,2018年底全区实现一般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2018年底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手续。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投资项目涉及审批监管事项及办理信息全部纳入平台,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依托政务服务网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实行公开承诺服务,大幅压缩中介服务时限。(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住建委、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委(物价局))

  六、建立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4、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思路、交任务、抓落实,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体部署。要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全面梳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阻点和制约,全面查找与先进地区的差距,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加以解决。要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任务清单,逐项排出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单、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办、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5、加大改革保障力度。各地、各部门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建立日常推进工作机制,在平台建设、综合窗口设置等方面予以资金、人员保障。(区政府办公室、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6、加强宣传复制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各项便民利企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工作中的亮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扩大公众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落实百项问题疏解和百佳案例推广行动,复制推广“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中市场欢迎、群众认可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选择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地区,适时召开现场会,形成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工作局面。(区政府办公室、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7、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不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并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各地、各部门每半年向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建立群众咨询、感知、投诉、评价机制,依托全省网上投诉受理系统健全办事评价功能,结合群众投诉、差评、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方面情况,开展办事服务质量量化评估。(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8、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褒奖激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改革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调度。对办件“差评”事项定期分析评估,及时开展问题核查处理,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形象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上一条:关于印发颍泉区镇域工业聚集区招商引资项目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颍泉区出口退税资金池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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